深圳最新一期《政府公报》公布了《深圳市出租屋管理改革与队伍整合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今年12月1日开始至明年2月底前,将现有的房屋租赁管理员队伍和公安暂住户口协管员队伍合并,成立市、区、镇三级出租屋综合管理办公室,对全市160万间(套)出租屋进行统一管理,所有出租屋主都必须与计生部门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

  深圳作为一个新兴移民城市,全市常住人口现有139万,外来人口却多达780万。由于人口比例严重倒挂,目前全市出租屋多达160万间(套),出租屋多且分散,使出租屋管理成为深圳社会治安的一大隐患。人口流动频繁,则使出租屋成为众多外来人口计划生育的“避难所”。据统计,全市发生的刑事案件中约95%是外来人口所为,出租屋中发生的刑事案件约占全市刑事案件的30%,个别地方高达50%.《方案》除完善整合管理员队伍外,还着重加强了计划生育管理。计生部门要按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与出租屋主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出租屋综合管理机构发现违反有关政策怀孕和生育的人员,必须及时通报计生部门。

  出租屋管理费也将进一步明确。目前深圳已向省有关部门申请,从明年1月1日起,按照出租屋面积每平方米不超过0.45元计征出租屋综合管理费,此项收费待省正式下发文件后实施。对于征收的税费要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各区将房屋租赁管理费收入的5%上缴市财政,专款用于市级相关业务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