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两天孩子开学要交学费,这‘红’分得正是时候!”昨天下午,家住龙岗区龙城街道五联社区居委会黄龙湖居民小组的张添娣,高兴地对记者这样说。张添娣是名“外嫁女”,前不久她刚刚得到了股份公司今年的首次分红:1500元。

  “外嫁女”泛指与本村以外的男子结婚、户口仍留在本村的妇女。在龙岗区城市化进程中,“外嫁女”的权益保障一直是热点问题。作为龙岗区城市化试点单位的龙城街道,其下辖的爱联、回龙埔、龙西、五联4个“村改居”社区居委会里的407名“外嫁女”,现在都像张添娣一样人人都有了配股分红。

  终于有了“名分”

  “以前总觉得自己是‘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虽然是土生土长的龙岗人,11年前和出生在潮州的吴先生结婚后,张添娣感觉自己直到现在才不是“外人”了:“现在好了——拿到分红了,和其他人一样有了‘名分’。”

  在领取分红的“股东证”上,股东一栏填的是张添娣的名字。刚刚拿到的分红中,还有张添娣的儿子吴张果的一份。

  五联社区居委会妇联主任黄旺娣拿出一张登记详尽的统计表告诉记者,年初街道办挂牌后,五联成为社区居委会,13个居民小组中的124名“外嫁女”,如今彻底解决了配股分红问题。

  权益保障列入公司章程

  龙城街道自今年1月2日正式挂牌成立后,明确提出,各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对“外嫁女”的权益要“男女平等”,不折不扣依法办事。

  在五联社区居委会,记者看到一份被群众称为“基本法”的《五联股份合作公司章程》。这份今年5月份新修订的章程,其中第四章“股权界定”下的第十七条中明确规定“外嫁女”可享受全额的股权与分红权,而且规定这些“外嫁女”“凡已入户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其中一个小孩可享有个人股股东资格”。

  细心工作巧解“疙瘩”

  “到目前信访接到的‘外嫁女’投诉只有5宗,且全部已解决。”昨天接受记者采访的龙城街道妇联的罗慧玲告诉记者,龙城街道成立至今,主管领导定期接待“外嫁女”的来访。

  “外嫁女”问题有其复杂性,以龙城街道的407名“外嫁女”为例:嫁到其它城市、港澳等地无法迁出户口的有73人;出嫁后可迁而未迁出户口的有321人;此外还有将户口留在当地的“空挂户”13人。

  记者了解到,除配股分红这一“外嫁女”权益纠纷表现最突出的问题外,还有宅基地分配权、集体福利等等问题。面对这些复杂的问题,龙城街道针对各人不同情况巧解“疙瘩”。记者在采访中得知,回龙埔社区有一“外嫁女”要求解决宅基地分配问题,但根据1993年国土部门的政策规定,其本人并不符合一户一栋的分配条件。后来经过变通,最终让她和其他没房的男性居民一样,享受到了村统建房的资格。

  现在,龙城街道已经有了配股分红权的这407名“外嫁女”中,全部享有配股分红,宅基地、征地款分配,福利保障等权益的有143人,其余的人则视个人情况享有相应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