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30多天滴雨不下,连续30多天雾霾沉沉,广东正遭受着50多年不遇特殊天气的困扰。
在珠三角的各大城市里,市民们正为空气质量担忧:感冒的人越来越多,咳嗽的人越来越多,晨练时猝死的人呈现上升趋势。一个名词“光化学烟雾污染”开始频频被传媒提及。
所谓“光化学烟雾污染”,就是指来自汽车、工厂等的气体排放物,其中的碳氢化合物和氮氧化合物在阳光的照射下,发生化学反应,形成一种浅蓝色烟雾,造成二次污染。人吸入这种空气后,轻者会喉咙肿痛、咳嗽,严重者会出现呼吸困难、视力衰退、手足抽搐等症状。一些身体较弱的人,往往由此诱发其他疾病而死亡。
历史上最“著名”的两起光化学烟雾污染事件分别发生在英国和美国。1952年12月,伦敦地面无风且气压很低,使伦敦一连几天沉浸在浓雾之中,而居民烧煤取暖和工厂烧煤用的成千上万个烟囱在浓雾中喷吐着大量的黑烟,引发了光化学烟雾污染。在两个月中,共造成12000多人死亡。还是那一年,洛杉矶发生的光化学烟雾污染中,数百人死亡。
随着汽车快速进入家庭,光化学烟雾污染正逼近很多中国城市。据统计,2003年,全国机动车碳氢化合物、一氧化碳和氮氧化物排放量比1995年增加了2.51、2.05和3.01倍。在深圳,情况同样不容乐观。2003年,全市出现霾的天数达到史无前例的125天,是90年代初期的10倍!蓝天白云,这些几年前司空见惯的东西,正渐渐成为深圳人的记忆。
虽然专家们的研究表明,目前深圳空气中污染物的含量离当年落杉矶发生光化学烟雾污染时还有相当距离,但毫无疑问,如果我们不能建立有效的预警和治理机制,光化学烟雾污染降临深圳只是早晚的问题。去年这时候,我们曾经为连续18天出现灰霾而惊呼,可到了现在,灰霾天气已经连续出现30多天了!
要使深圳远离可怕的光化学烟雾污染,最根本的是要控制最大的污染源——汽车。笔者认为,深圳应该尽快在燃油清洁度和汽车排放上推行更加严厉的欧洲三号标准。完善已经推行的黄绿标制度,使这项制度真正能发挥作用。
深圳还应该积极推进珠三角各城市间的空气污染治理合作。行政区划是有边界的,但空气是流动的。如果珠三角空气质量整体上不改善,即便深圳70万辆车全部停驶,也无济于事。因此,建立城际间的空气治理联盟,统一采取行动,才可能产生积极的效果。
此外,还应建立完善的预警和应急机制。在日本很多城市,都有光化学烟雾污染预警机制,政府通过传媒和手机短信向市民发布预警。此外,日本很多城市都制订了发生污染时的应急预案,一旦污染发生,各部门应该做什么都一清二楚。这些做法,值得深圳借鉴。
光化学烟雾污染不是一般的环保问题,如果有机会,它会摇身一变成为吃人的恶魔,如同当年的非典。对此,我们决不能掉以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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