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今年市人大的“一号议案”,由国土、环保、林业、水务、公安、安监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行动组对全市所有72个采石场进行的全面“梳理”前的全面清查工作已于昨日基本结束。负责本次“采石场梳理”工作的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有关负责人昨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透露,国土部门对本次“采石场梳理”工作已拟定了“停、罚、没、关、诉、并、压、调、治”九项“铁腕”措施,分别针对前期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对各采石场分门别类地进行处理。

  该负责人昨日在接受采访时向记者详细解释了这“九字方针”。所谓“停”,就是对在前期清查中发现的部分复绿工作不力的采石场勒令其停业整顿,并通知公安部门对其停止发放炸药。此外,要求停业整顿的采石场在整顿期间“只准治、不许采”。联合行动组将视采矿人在整顿期间的表现决定其去留。据介绍,在前期清查进行的首日,位于宝安区松岗街道的石坡采石场即被勒令停业整顿。

  针对在前期清查过程中发现的大批采石场存在的“超范围”开采和非法转让开采权等违规行为,国土部门将依法处罚。据介绍,某国有基建公司非法“发包”采石场、收取管理费的行为已列入处罚清单。

  所谓“没”,就是对部分未按要求进行复绿整治的采石场没收采矿人先前缴纳的整治复绿保证金。据介绍,日前已没收了郁南采石场采矿人先前缴纳的全部50万元人民币的保证金,并将转用于治理。

  相对而言,“关”字方针就更为严厉。该负责人介绍说:“对于位于水源保护区、严重影响生态的采石场,以及那些只顾开采、不顾整治复绿的采石场,我们将对其予以‘关闭’。不仅如此,我们还将责令原采矿人对采石场进行复绿。”

  对于部分已废弃的采石场,国土部门特别制定了“诉”字方针。即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原采矿人的治理责任。

  针对部分因填海、港口建设等需要取土的企业,国土部门则特别制定了“并”字方针。该负责人解释说:“从现状看,取土点普遍存在企业利用取土之机擅自上生产线,采石并加工销售。为此,国土部门特别要求,除已批准的以外,所有取土点都不允许企业安装石料加工生产线。”据介绍,近日国土部门将责令笔架山场平工程撤消碎石加工生产线,不得采石、加工和销售。

  该负责人还解释说:“所谓‘压’,就是对非法开采、不按要求整治者施加压力,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手段迫使矿主履行治理责任和义务,推进整治、恢复生态。”

  而对于部分采石场则将按照“调”的措施进行处理,即调整原整治复绿设计方案,将复绿工作由原先的恢复植被和景观提高到恢复生态环境的标准,增强可操作性,加快复绿进度。

  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副局长刘永根日前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我们的目的就是通过本次采石场梳理工作,‘铁腕治矿’,以全面完成市人大一号议案提出的‘到2006年底将我市开采性的采石场控制在12家以内,转入整治复绿期的采石场全部整治复绿完毕,2007年底前完成全市已关闭、对环境影响较大的采石场的整治复绿任务’的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