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政府日前正式出台了《推动保险业创新发展若干意见》(以下称《意见》),致力成为保险业的6个“中心”。根据该《意见》,对在深圳新设立保险机构总部的,市政府将一次性奖励500万元。

  根据该《意见》,深圳将大力引进各类保险市场主体,并对各类在深圳建立的保险机构予以资金奖励。对在深圳新设立保险机构总部的,市政府将一次性奖励500万元;对新设立保险机构地区总部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同时,对在深圳新设的保险经纪公司、保险代理公司等,公司严格依法纳税,上年度利润达到规定数额的,给予相应的一次性奖励,其中:上年度利润达到3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上年度利润达到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上年度利润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该《意见》提出,要在未来5年内,充分发挥深圳市场化和国际化程度高的优势,加快深圳保险业从粗放式经营向集约化经营方式转变,使深圳成为全国保险业的6个中心,即:保险机构聚集中心、保险市场辐射中心、保险技术和管理经验引进创新中心、保险产品研发中心、保险人才交流培训中心、保险资金运用中心。

  此外,为吸引境内外保险业专业人才来深发展,深圳的保险机构总部副职待遇以上、地区总部正职待遇以上高管人员,将按每个职位每月1000元的标准得到政府住房补贴。同时,深圳还将积极引进境内外专业培训机构,努力将深圳建成保险人才培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