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运将至,为配合全国开展的“百站百车”治安大整治和有效地打击各类炒票活动,昨日,深圳铁路公安处对深圳市内多家火车票代卖点进行了检查,并派发了印有“什么是炒票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及《刑法》如何处理”等法律常识的法制宣传单。据悉,春运前铁路公安人员主动派发法制宣传单到代售点在全国尚属首次。
当日上午10时,深圳铁路公安处人员来到罗湖区桂园路一家火车票代售点,检查了其营业执照及工作人员证件,并当场讲解了有关春运法律知识。深圳铁路公安处贺所长介绍,高价、变相加价倒卖车票或者倒卖坐席、卧铺签字号及订购车票凭证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处罚。对倒卖火车票行为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倒卖火车票或订购车票凭证,票面数额在五千元以上,或者非法获利数额在二千元以上的,将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票证价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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