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九名在南山区以从后勒脖砸头抢劫的“拍头党”案犯受到严惩,主犯唐勇胜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

  法院查明,在去年11月25日至12月4日间,唐勇胜、范桂德、王启艺、何春柳、文岐波、李振林、蒋桂云、王万发、蒋思敏九人在南山区大街上公然从后面勒住年轻女性脖子,将其按倒在地洗劫财物,致多名女性头部受伤严重,该团伙在10天时间内就作案10起,日均作案一起,作案足迹几乎遍布整个南山区。

  深圳市中院判处唐勇胜死刑,范桂德、王启艺死缓,何春柳无期徒刑,文岐波、李振林、王万发被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余案犯也被判处三年左右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