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花店订上一束鲜花,再附上一个猪心和两把小刀,敲诈一工厂老板60万元未遂后,一男子又以300元雇佣两名打工仔,用“汽油弹”欲威胁另一工厂老板,索要20万元现金。近日,该男子胡某被龙岗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去年4月15日,胡某在龙岗区横岗街道办办理了一张假身份证,又在建行开了一个储蓄账户后,买了一个猪心和两把小刀,并打印一封恐吓信,以送花为名,将以上物品送给横岗贤合实力发泡厂老板余某,威胁余某存60万元现金到其指定账户,否则炸毁余某的工厂和余某全家。但余某并未妥协,胡某只好重新物色作案目标。

  去年5月17日,胡某将买来的一把水果刀和一封恐吓信装进一个盒子,塞进横岗贤合村新贤街的欧某家中,要求欧某将20万元存入其指定账户中。由于欧某并不买账,胡某以300元雇佣了蒋某(另作处理)、刘某(在逃)两名打工仔,要求他们用装有汽油的瓶子砸欧某座驾。但他俩正准备用装有汽油的瓶子砸车时,被治安员发现并当场抓获,胡某不久也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胡某采用威胁手段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