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来迷药放进饮料中,给一年轻女子喝,将对方麻醉后多次实施强奸,被告人陈某为此付出了代价。近日,龙岗法院以强奸罪,判处陈某四年有期徒刑。

  经审理查明,2004年8月5日晚11时许,被告人陈某、“汤圆”(另案处理)邀被害人甘某、姜某到横岗办排榜市场顺心餐厅玩。其间,姜某看见“汤圆”往她们喝的饮料中放东西,想阻止甘某喝饮料时遭“汤圆”威胁,随后姜某借口上洗手间离开了餐厅。

  次日凌晨3时许,“汤圆”要求甘某陪同其回出租房,甘某不肯。“汤圆”、陈某及另外两名女子一起将甘某强行拉上排榜村红棉二路29号二楼,两名女子走后,“汤圆”将甘某拉进房间,强行发生性关系。凌晨5时许,“汤圆”离开后,陈某又将甘某带到六约文体广场,再带到横岗联众旅馆,两次与甘某发生性关系。6日晚,甘某报警,警察抓获陈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