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起者表示:今年内一定要拍下一座烂尾楼
个人合作建房“深圳模式”可行否?
步骤:选择烂尾楼“下手”→扫尾工程→装修→分配房子
深圳的个人合作建房虽然在国内并非最先产生,但是很可能在全国率先破冰,在真实个案上取得成功。日前,在深圳举行的首届个人合作建房研讨会上,包括深圳合作建房发起人林立人和北京、广州、成都、重庆等地的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以及众多律师、参与者均认为,如果通过拍卖拿下现有的烂尾楼,再做扫尾工程,然后装修、分配——这样的“深圳模式”进展顺利的话,深圳完全可能在个人合作建房中率先取得成功。
合作模式
选择烂尾楼“下手”
深圳的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林立人表示,深圳有意合作建房者的目的和其他城市一致,就是大家都认为目前城市的房价实在太高,实在买不起。林立人表示,现在深圳确认准备参加合作建房的230多人中,有一些就是他的朋友、同事。
在研讨会现场,记者注意到,来自不同地方的人提出不同的个人合作建房模式,深圳更倾向于合作竞拍烂尾楼,他们设想在竞拍成功后再做扫尾工程,然后进行装修、分配。
据了解,林立人之所以萌生此想法,缘于去年曾参与深圳一栋烂尾楼的拍卖,后来,因为起拍价过高而流拍。据林分析,如果以个人集资形式参与烂尾楼的盘活,与市场楼价相比,可赚取30%的价差。因此,林立人想到了采取个人合作建房的方式。今年年初林立人在阿里巴巴、网易等网站发起倡议,仅仅两个月内便有200人表达了参与的意向。
记者采访了一些有意向的人士,一位律师说,烂尾楼的形成可能有很多原因,或许是资金链断了,或许是开发商出了事,但是并不代表楼盘本身的质量有问题。
具体目标
宝安南路的中南大厦
林立人表示,位于宝安南路的中南大厦是他的目标之一,按照粗略的估算,要是能够以7500万元拍下这栋总面积约1.8万平方米的建筑,那么房价约3800元/平方米,加上装修等费用,房价约在4500元/平方米。“在这个地段的商品房,4500元/平方米,如果不是合作建房,想都不敢想。”他说,在今年内,他有信心拍下一座烂尾楼。
即便是这样,林立人也表示,在现有的情况下,个人合作建房并不等于自己动手盖房子,要确保批地、设计、建设等各个环节的顺利进行,就离不开与专业公司的合作。
不过,与会者普遍认为:即使个人合作建房在法律、政策程序等方面的困难都能克服,最大的风险还是来自于合作团队自身,它涉及几百户人,众口难调,一两个人的退出都有可能导致整个合作的失败。
各家说法
倒退还是进步?
据了解,合作建房在深圳并非没有先例。多年来,深圳原住民以村集体组织为单位的合作建房就很常见,但纯粹以个人集资的方式运作则还没有先例。
“虽然个人合作建房在法律法规上并没有太多的障碍,但在市场经济体系发育如此成熟、社会分工已经非常明晰的今天,个人合作建房实际上是一种思维上的倒退。”深圳房地产研究人士半求评论说。另一位深圳地产评论界活跃人士、房地产研究所所长王锋博士持相近意见,他认为,如何获取土地这一道门坎就足以将这些“理想主义者”拦在房地产市场门外。“现在深圳的经营性房地产用地全部是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的,一块土地价格动辄上亿元,个人集资很难满足这种资金要求。”
广东华程律师事务所曾凡金表示,“深圳模式”针对烂尾楼“下手”,已经避开了最棘手的土地问题,而且他们采用“合作”而不是“集资”,本身已经有意识地规避了相关的风险。他认为,这种方式从法律意义上来看体现的是一种进步,因为它更好地体现了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曾凡金表示,有些烂尾楼烂了那么久,现在大家把它盘活了,还解决了那么多人的住房问题,你能说这是一种倒退吗?
政府部门
不支持、不反对、不看好
据了解,目前,深圳市政府相关部门尚未给个人合作建房以正式说法。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有关人士表示,目前相关方面的态度是“不支持、不反对、不看好”,这位人士也认为,个人合作建房可操作性很难。
“虽然现在深圳允许个人参与土地出让,但建房首先要成立一个公司运作,因此,个人合作建房模式也可理解成一个有数百股东的项目公司。那么,公司如何运作和监管都是一个大问题。”
据记者了解,对于个人合作建房,目前国土房管部门还不会给予任何优惠政策。
□链接
各市个人合作建房尚无成功个案
北京:个人合作建房团体不通过房产公司,自己联合起来买地建房,自己使用。目前已与房地产商开始接触,希望借助对方的专业水准来达到目的。
上海:发布了“上海家园”的想法——召集500名左右的真实参与者,共同筹集一笔资金,选择合适地块,建造适合大家购买力的房子,比市价便宜约40%。
广州:发起人陈清才在网上发布了个人合作建房的信息,目前响应者很少。
重庆:成立了“联众置业”公司,为个人合作建房者提供代建服务,希望走专业化与个人合作相结合的道路。房地产公司与集资合伙人的关系是委托与被委托,在整个合作过程中只收取一定的加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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