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开奔驰,他有老婆,他与她同居7年育有一子,如今带走儿子杳无音信。昨日,未婚母亲杨女士向深圳市法律援助中心提出请求,希望律师能帮助其讨回儿子。

  “我只想要回儿子。”昨日下午,住在梅林一村的31岁杨女士来到市法律援助中心,自称“丈夫”吴某拿了其房款20万元又将其儿子藏起来达8年之久。据杨女士称,1992年时她在家乡兰州认识了“在兰州投资”的吴某,瞒着家人跟着吴来到深圳。吴开有一家房产开发公司,杨女士就在该公司上班,两人以夫妻相称,生活宽余,1996年生下儿子。

  1997年,吴某BP机上一个女人的信息引起杨女士怀疑。“我打电话问,没想到对方说她是吴的老婆。”两人大吵一架,悲痛的杨女士吃下安眠药企图自杀,醒来发现吴和儿子不知踪影。3个月后,吴某又回来了,称儿子已送到父母家。两人同居至2001年正式分手。去年5月,因经济困难杨女士卖掉了自购的房子,拿回20万元。吴某称只要杨借其20万元就将儿子还给她。“见到8岁的儿子,他已经不认我了。”杨女士称此后再没有联系上吴某。目前她没了工作生活窘迫。

  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吴某不让杨女士见孩子已侵犯了杨的探视权。首先要找到“丈夫”吴某,“孩子已经9岁了,按法律规定,孩子可以自由选择跟谁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