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的经济纠纷在进行民商事仲裁的时候,都将有望通过不伤和气的方式得到解决。记者昨天从深圳仲裁委员会获悉,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部分条款已修改相应的“游戏规则”,其中单设“调解”一章,并将“调解”确定为仲裁过程中的一个必经程序,努力促使当事人通过不伤和气的方式解决双方的经济纠纷。据深圳仲裁委员会主任冯百友介绍,此次修订仲裁规则的出发点和立足点是充分体现当事人自治,充分尊重当事人的约定。
对受理的案件进行调解,是民商事仲裁的传统优势和特色。深圳仲裁委员会在办案过程中,一直重视运用调解手段来解决经济纠纷并取得较好效果。此次修订的《仲裁规则》单设“调解”章节,并规定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确定调解成为受理案件的一个必经程序。这一修订在努力促使当事人通过不伤和气的方式解决双方的经济纠纷的同时,也丰富并形成了当事人自行和解、仲裁庭调解和仲裁庭裁决相结合的较为完善的解决争议体系。(记者 林若飞 特约通讯员 熊天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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