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某大学在校生张某来到某区消协,外表文静的他气愤地向消协工作人员讲述了自己的遭遇张某为了生活方便,准备在校外租一间房屋居住。为了不影响学习,他委托一信息咨询公司(中介机构)为其寻找房源,并付了该公司300元登记服务费。
半个月过去了,张某仍未租到合适的住屋。于是,他拿着收款条来到这家信息咨询公司要求退款。
工作人员得知张某的来意并要过该公司为张某开具的收款条后,告诉张某过2小时可来取退款。谁知到时当张某来取退款时,此人却笑容可掬地反问张某:“您有什么事?”“什么事,我要退款。”“对不起,退款就请您拿出凭据。”闻听此言,本来理直气壮的张某一时惊得目瞪口呆。 目前,消费者投诉中介服务机构的案件渐呈增多趋势,性质恶劣的事件也时有发生。据来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信息:在查获的非法职介机构案件中,那些无照职业介绍、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以给消费者介绍工作、代理房屋租赁为名,骗取消费者钱财,并已有多名消费者上当受骗。这些所谓的中介机构没有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一般设在城乡结合部或居民区中租用的民房内,办公设备简陋,仅有几张桌椅、一部电话便开始从事非法无照经营活动。
另外,个别只能提供信息咨询服务的公司,未经工商部门登记,擅自超出核准的经营范围从事中介服务活动,而在一些取得合法经营手续的中介服务机构中,也同样存在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发生。尽管工商部门对发生在中介服务领域中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一直是严惩不贷,但一些中介还是明知故犯。 消协有关人士指出:消费者在与中介服务机构达成合作意向,要求其提供服务的活动中,要多留几个“心眼儿”。在与中介服务机构签订协议或当其提出一些要求和附带条件时,切不可马虎大意图省事儿,以免给日后的索赔以及个人经济利益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首先,消费者要学会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您决定接受中介机构提供的服务时,必须查验其从事中介服务活动的“身份证”—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市场处核发的《资质证书》,先确认其经营身份是否合法。其次,在与中介服务机构签订协议过程中,要逐条逐句进行推敲,不明白的语句应询问清楚,对一些意思表达模糊、容易产生纠纷的要坚决说“不”。最后,就是消费者在向中介服务机构交纳费用后,一定要索取正式发票并加以妥善保管。当遇到中介机构以各种理由向您要回收款凭证时,最好事先将凭证复印以有所准备。如果您的合法权益受到非法侵害时,可以以此作为证据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消协投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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