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主义的悲歌——《月亮和六便士》读后感
《月亮和六便士》是毛姆的三大长篇力作之一,完成于1919年。毛姆,一个出生于法国的英国人,他是以戏剧成名的小说家,也是一个拥有博士学位的骑士,他在20世纪初,风靡了整个世纪和世界。他的这部小说问世后,以情节入胜、文字深刻在文坛轰动一时,人们争相传看。在这部小说里,毛姆用第一人称的叙述手法,借“我”之口,叙述了整个主人公“思特里克兰德”抛家遗弃妻子去追寻自己理想的故事,这篇小说的原型是法国印象派画家高更,这更增加了它的传奇色彩,受到了全世界读者的关注,高更的画本身就很有价值,这部以他为原形的小说风靡后,高更的绘画艺术和作品受到了更大的关注,高更印象派宗师的地位得到确立。同时,塔希提岛-----高更隐居的小岛也名扬与世,成了旅游胜地,这部小说被所有小资的成员当成必读书目。以上这些都是后话,只是说明这个小说出版以后的影响,现在我来谈谈这个小说。
我曾经读过毛姆的两个小说《刀锋》和《月亮和六便士》,《刀锋》是其中较好的作品,《月亮和六便士》显得过于乏味繁冗,拼凑的形迹太露骨,其中夹杂了大段与小说无关的评论。作为我个人来讲,我很喜欢这些评论,但是对一个小说来说,这些都是可以删除的。看了《月亮和六便士》后,自己还去买了高更的画册,说实话,自己不是很喜欢那些作品,偶老婆也很鄙视,因为印象派画家的人物画不成比例,风景画画面色彩太绚烂。当然了,为了显示自己的层次比较高,我要说的是“这些作品中洋溢着生命的活力和激情,体现了作者的创作冲动”云云,都是鸟语,不用听了。(再次警告,如果你因为我的介绍看了这个小说,然后去找高更的绘画,呕吐的话我是不会负责的)
下面是小说的简单情节:
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先生看上去有些乏味,但举止得体,事业有成,是个成功的证券经纪人。妻子温和优雅、招人喜爱,他们还有两个健康活泼的孩子,有自己的房子。(这么说吧,他过的是我们许多人都想过的那种有钱、家庭和睦的生活)。
一年夏天,就在这样一个幸福平静的家庭里,丈夫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不辞而别去了巴黎。(是不是很象我们这里某些人有了钱之后就出去焕发自己的第二春?)
思特里克兰德太太收到了她丈夫的信,信很简短,大意是:家中一切都已经安排好了,他已决心和她分居另过,他要去巴黎,不再回来。思特里克兰德太太十分困惑:“这么突如其来,我们结婚17年了,……我做梦也没想到查理斯是这样一个人,会迷上了什么人。……告诉他,他的家在召唤他回来。家里什么都同过去一样,……没有他我无法生活下去。”
后来他太太拖人在巴黎找到了他,他并没有像人们所想像的那样,带着一个年轻漂亮的女人,住在高级旅馆里花开酒地;而是住在一座破烂、脏脏、挤得转不过身来的小楼里,他对妻子和孩子已不感兴趣,也不关心他们的将来,他决不是因为别的女人才离开妻子,促使他弃家而去的是----画画。 这个时候他的妻子才想起来,因为自己热爱文艺的缘故,结交了一些文人墨客,丈夫结婚后因因此认识了会画画的人,开始画画(这个情节警示我们,经常泡文艺圈会危害家庭幸福,作为文艺的一部分--泡论坛也会。所以大家一定不要泡论坛,一定要泡的话也千万不要叫你那口子一起来泡,哈哈)。
思特里克兰德太太能理解丈夫因为新的女人离开自己,但是去不能理解丈夫因为画画而离开自己,她把两个孩子交给了没有孩子,生活优越的姐姐,让姐姐帮她来抚养。她自己则找了一条谋生之路,开始学习速记和打字。果然,她成功地开了一家打字事务所。
5年之后,小说主人公“我”我见到了思特里克兰德。此时的他穷困破落,连饭也吃不饱,但他一直没有停止过自己的绘画活动。他经常独自一人关在小屋里埋头画他的画儿,沉浸在自己的纪想世界中。以前的富足生活和妻子儿女离他是那么遥远,他觉得现在的这种日子才是他所要的快乐生活。然后思特里克兰德有一次得了重病,他到他画商家里养病,霸占了画商的画室和妻子勃朗什。但是他对勃朗什并无爱意,只是起初觉得她令他产生需要,并想要画她美丽的身体,满足他的创作欲望,画完了他对勃朗什也就不再有兴趣了。
再后来的一天,思特里克兰舍弃了现代文明生活,来到了南太平洋群岛的塔希提岛。娶了一个土著姑娘爱塔,他们回到丛林里爱塔的土地上生活,他们一起生活了三年,爱塔还生了个孩子。这3年成了他一生中最幸福快乐的时光,充沛的创作欲望驱使不停地做画,不停地创造美。
但好景不常,后来他得了非常严重的麻风病,无法治愈,除了医生和爱塔,没人敢接近他,孩子也死了。爱塔一直陪伴在他的身旁,本来思特里克兰正在墙上画一幅力作,可他失明了,想他未完成的那幅画,直到他身体渐渐腐烂,宁静地告别了这个世界,爱塔一直陪伴在他身边,爱塔遵照他的遗愿,把他埋葬在芒果树底下,然后把他那幅未完的画铲掉。
再后来,思特里克兰德在塔希提岛画的一些生动的但看起来有很别扭的画让他名垂画史,尽管这些画当时没人看上眼,但后来的价码是相当惊人的。作者到此也理解了思特里克兰德, 他在绘画中找到了心灵的平静,病魔似乎也在这种平静中变得无所谓,他是为绘画而生,当他的绘画完成,他的生命也将随之而去,他的灵魂也在绘画中得到了安息。
(是不是很没有意思,看的是不是很乏味?说实话,要我把这个故事再说一遍我也很乏味,也很没有意思。但是怎么说呢,为了照顾光大没有看过这本小说的读者,我已经很尽力在缩编到你们可以接受的水平了。能看到这里的恭喜你,你已经初步具备和我一样的思维水平,能理解我说的话了,你已经是一个更高层次的人了,可以象我一样鄙视那些不是小资的人了)。(现在是广告时间~~能看到这里的人,可以去参观我的博客了 http://liuxingyu2252005.blogchina.com/,鄙视把博客当成赌博的人)。
这个书我记得是我上高中的时候第一次看,看了以后让我很震撼,是发自心灵的那种震撼。因为书中提出了一个很鲜明的问题:我们生命存在的意义是什么?有些人的生命是为了家庭,为了老婆和丈夫,但是这些真的是我们生命的全部吗?对他的妻子来说,思特里克兰德是冷漠和无情的,但是对社会来说,他所画的画陶冶了很多人的情操,套用现在流行的话“丰富了人民的业余文化生活”,所以是有意义的。但是这些不能抹杀他抛弃妻子的罪过。因为他们的关系是法定的,他们有契约存在。但是他们的关系已经没有激情,人际交往一旦被确定为契约关系,事事物物的轮转将变得毫无意义,人们愈来愈失去控制地被禁锢在密密麻麻的物质世界里,没有机会,也不再有激情去追求个人理想。思特里克兰德是少数敢于冒险质问传统中的一个,经过数日的沉思默想,他发觉自己已经厌倦了这种脆弱的形式主义的家庭关系,之后导致了他与往日温馨的决绝。而思特里克兰德与土著人爱塔的婚姻关系之所以能维持,并不是说这种婚姻形式是最理想的,它只是象征式地暗示读者:人与人之间首先应当保证不带任何功利性质的朴素的平等合作关系,才有爱情、友谊永恒的可能。
我们能够这样做吗?读完 这个书后我当时很迷茫。刚看这个书的时候自己是高三,准备参加高考呢。看了以后一直在想自己喜欢的事情是什么,人生的目标是什么。因为没有想好,所以不想去上学。因为觉得上学没什么用,所以也不想读书,去死记硬背考试的题目了。看这个书直接导致了自己高考的失利,所以自己现在只能当个小职员,没事上上网,聊聊天了。所以有时候想杀了毛姆。(笑)
现在事过境迁,有些东西考虑的比较深了。我最大 的理想是象高更一样找个无人的小岛,在那里做自己喜欢的事。 在塔希提原始丰美的生态环境里作画,自个儿也像亚当一样生活:脱光衣服,赤着脚丫,饿了吃香蕉渴了喝椰汁累了躺在沙滩上晒太阳,他还更彻底地娶了个土著老婆——给自己找了个不识字也就不可能被文明矫饰的夏娃。在那里有很多书,我不用上班,不用工作,就是在那里懒洋洋的看书。但是后来想了想,高更去那里是去画画,是追求自己的理想,自己去那里做什么?追求什么? 自己能够对社会创造一些什么呢?画画?自己不会。写小说?自己没有本事。自己去那里的话也只能当个寄生虫。所以还是安安稳稳过自己的小日子吧。
但是,思特里克兰德的出走永远是自己的一个梦想,当自己找到了一个追求,自己会不会也去呢?
对广大的小资爱好者来说,思特里克兰德的出走也让所有的小资为之着迷 。未来的某一天,也许我们也可以从庸俗的、过度舒适的中产阶级生活中出走,告诉自己的大小老板,很酷地宣布:“我要走了,如果现在不开始就晚了”。 我们可以抛开文明社会里带来的失望、厌倦、郁闷,也让自己的后半辈子如同一个美妙的传奇,一个色彩斑斓的梦境,就像高更画中充溢的梦幻色彩和生命热情, 我们将找到自己的伊甸园!
打字打的很辛苦,看的捧一下场了。
有同感
是啊,有时是不好好考虑一下,活着是为了什么?
还有,当一个人产生了这种迷惘的时候,是不是也就意味着心理出现了问题?
那是不是就应该及时调整或者说是放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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